主要职责:
一、 统筹协调全校国有资产管理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,负责拟定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,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。
(二)统筹全校国有资产日常管理:
1、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、资产评估、产权登记、产权界定等工作。涉及产权变化、处置审批和超标准向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报批;
2、负责汇总和整理学校国有资产情况和信息、数据的统计报告,定期向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,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工作;
3、负责财务部门与其他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账务的核对工作,确保账账、账实相符,逐渐建立资产总账,实现资产实时动态管理。
(三)统筹参与协调学校资产招标采购
二、统一全校其他经济合同管理:
负责除设备购置、图书购置、基建修缮、科技等方面以外的其他对外经济合同的审查、签订。